11月15日,據(jù)教育部網(wǎng)站消息,教育部印發(fā)《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》,指導各地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鑒別工作。
據(jù)《指南》要求,在鑒別是否為學科類校外培訓時,要從培訓目的、培訓內容、培訓方式、評價方式等維度進行綜合考量。具體來看,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導向,主要為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。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、語文、歷史、地理、數(shù)學、外語(英語、日語、俄語)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。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、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,以預習、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為主要過程,以教師(包括虛擬者、人工智能等)講授示范、互動等為主要形式。同時,在結果評價上,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,以學習成績、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(jù)。符合上述四種特征的,即判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。
教育部特別強調,由于現(xiàn)實中培訓項目內容繁多、形式多樣,而且涉及很多學科專業(yè)內容,有時候難以直接作出分類判斷,《指南》還特別要求各地建立專家鑒別制度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(jù)管理需要,組建專家組或者委托專業(yè)機構對無法直接判斷的培訓項目開展分類鑒別,作出鑒別決定。( 程銘劼 趙博宇)